婚前婚后如何预防遗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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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大量无法根治的遗传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重点是预防遗传病的发生。而遗传病的预防,主要通过人为的干预。做到以下两条,对降低或杜绝遗传病的发生和传播有积极的作用。


  婚前预防


  婚检,预防遗传病第一关。已确定配偶关系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应做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的结果,要对个人隐私进行保密。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注明医学意见。


  1、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注明”建议不宜结婚”;


  2、发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注明”建议不宜生育”;


  3、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


  4、未发现以上情况,为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注明”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孕期预防


  怀孕后应积极参与产前的各项检查,特别是有遗传病史的夫妻更应该与医生保持密切联系。包括:夫妻双方之一或亲属中有某种遗传病患者,则生育病患儿的机会有多大,可否预防;曾经生育过智能低下或残疾儿,或患儿因病早亡,再生育是否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女方是习惯性流产者,是否可以再生育,如何防止;妇女在孕期患过病、服过某些药物、接触过化学毒物或在有放射线污染的岗位上工作过,是否会影响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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