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把皮球拿过来给弟弟玩。”晚饭过后,对门邻家的小弟弟按惯例又来串门。
QQ咚咚咚地跑到房间,找到皮球后,一脚就把皮球踢出去,正好踢到弟弟脸上,接下来就是“哇”声一片。
“我叫你把皮球拿过来,谁叫你踢的?你瞧,弄哭了弟弟。”我不由分说大声呵斥。在明显是QQ犯错的前提下,我想,即使我有再好的脾气,也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踢球也可以的,老师说皮球是可以踢的。”QQ一脸无辜的样子。
“跟弟弟说‘对不起’”。
“弟弟,对不起”,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也许是被我的威严震慑了,QQ很快就自己的错误作出道歉。
在玩面前,小孩总是很容易忘记伤痛。很快小弟弟止住了哭声,而QQ,也没有了拘谨,两个孩子重新投入嬉笑玩耍之中。
“踢球也可以的”,QQ的申辩引起了我的反思……
我是告诉QQ,“把皮球拿过来给弟弟玩”。当然,“给弟弟玩”是目的,能把皮球传递到弟弟处,这个就是我要求达到的效果。但至于是“拿”,还是“踢”,甚至是把皮球放在玩具车上,然后拉着玩具车出来,这些都是可供选择的方法。当然方法会有优劣之分,但如果不给机会让孩子把自己理解的方法展示出来,一味将大人筛选后认为最好的方法直接灌输给孩子,长此以往,孩子就会逐步减退独立思考的兴趣与能力。方法的好坏,是应该交由孩子去对比、总结、判断的,有些弯路,甚至有些挫折我们是不能代替孩子体验的,大人只适宜从中加以引导。
现在,问题是,QQ选择的“拿球”方法,踢中弟弟,弄哭了弟弟。就这种情况,我须告诉QQ:本来把球给弟弟玩的方法又很多种,当然,踢球也可以的。只是,现在在屋子里,空间比较狭窄,弟弟也没有准备好,对着弟弟踢,这个方法是不适当的,是会弄哭小弟弟的。
条条大路通罗马,到达罗马只是目的,但方法、途径是有许多的,过程可能很艰辛,但也不排除很绚丽,我们是不能剥夺别人途中欣赏的权利,包括我们的孩子。为了令孩子完成大人提出的某个要求,过多地强调并限定孩子只使用一种方法,也许导致孩子产生依赖心理;也许会导致孩子放弃独立的思考;甚至,可能会扼杀了孩子珍贵的想象空间,限制了孩子发散性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我们要的是效果,方法选择的权利,留给孩子吧!给孩子一些发挥的空间,父母可能就会收获更多的惊喜!
HANSONG:“我们要的是效果,方法选择的权利,留给孩子吧!给孩子一些发挥的空间,父母可能就会收获更多的惊喜! ”
顶这句。
让孩子自己学会思考与选择,让孩子的身心同时长大!
小宝的妈妈12:好一个用心的妈妈。
多给孩子机会,让孩子独立思考,尽量自己解决问题,这个观点我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