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发展适国情, 生育二胎政策明,
特殊情形十四项, 符合条件可再生。
一 夫妻双方均独生, 户籍无论乡或城。
二 一孩鉴定非遗病, 正常劳力难育成。
三 曾患不孕不育症, 收养一孩孕成功。
四 少数民族夫妻同, 政策支持民族兴。
五 连续五年下矿井, 只有一孩是女童。
六 夫妻共育一雏凤, 远洋捕捞五年盈。
七 一方非疑残疾重, 独女相伴家境窘。
八 烈士子女为独生, 伤残军人二乙等。
九 再婚一方有一孩, 另外一方未曾生。
十 二人子女随前偶, 新组家庭膝下空。
下列适用农村户, 农林鱼牧主收入。
十一 男上无儿女家门, 只限一女能照顾。
十二 定居海岛天水间, 海岛且不连内陆。
十三 只生一孩是千金, 母女五年农村度。
十四 兄弟两人以上户, 生育条件一人符,
他人无法再生育, 只有一孩养子无。
申请二胎年龄限, 初育年龄二十五,
女方再育满三十, 间隔生育利孺母。
切记办理生育证, 办事处和乡政府。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内容
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记忆口诀
来源 : | 编辑 : goodbaby |2007-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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